| [注意]数码照片管理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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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康庄中心小学数码照片管理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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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总务处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-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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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庄中心小学数码照片管理制度
1、 我中心形成的所有数码照片版权归康庄中心小学所有。任何人不得将其作为私有,或利用它们为己牟利。
2、各部门(如教导处、总务处、网站等)形成数码照片后,要严格按照《延庆县康庄中心小学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办法》的具体要求对其整理、归档、保管及移交。
3、对数码照片档案涉及的计算机等设备和软件使用情况、更新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,并定期查杀病毒,保持读取设备或软件的可用性。
4、根据档案的保密性原则,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单位提供我中心数码照片档案,以免我中心信息外泄。如果外单位确实需要我中心提供相关数码照片的,须报请校长审批。校长批准后再授予需求者规定范围内的使用权。
5、我中心数码照片使用者不得对其进行歪曲事实的编辑、修改和发表。
6、对于私自散布我中心数码照片,并给我中心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,我中心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7、本管理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。
康庄中心小学
2007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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